嘉善县人防工程使用现状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7-07-19信息来源:嘉善民防浏览次数:4535
随着嘉善县城市的发展,汽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开始紧张,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库,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住宅小区结建的人防工程,其所有权归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学术上争议较大,这里不做讨论。《人民防空法》明确赋予投资者对人防工程的使用、收益权利,其立法目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促进人防工程的平时利用,实现物尽其用;二是在促进使用的同时让投资者能够受益,从而保持民间资本投资人防工程建设的积极性。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大部分地区都有人防工程使用效率不高,闲置浪费,开发商只售不租,业主一车位难求等问题。现实中,开发商通常会抬高地下人防车位租金,或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长租、变相出售车位使用权,引起民间纠纷,人防主管部门对该行为的执法取证十分困难。
对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出现的问题,首先政府应理清自身职能权限,确保人防工程车位平时在首先满足小区业主情况下能够对外出租开放,使人防工程内设备不至于因长时不用导致损坏,战时功能下降;其次,创新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模式。政府只要掌握了人防工程使用者的信息,明确了维护责任主体,根据小区本身定位高低,公布车位出租信息指导价就行。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化平台,建立全县人防工程大数据库,包括车位数量、位置、价格等信息,整合研发成手机APP后,使人防工程使用者可以根据车位具体情况,在车位空闲时间段向市场开放,并收取相应的费用,最大限度发挥人防工程平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