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措并举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4-06-12信息来源:嘉善人民防空网浏览次数:5154
今年以来,嘉善县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四措并举,通过落实四项责任,着力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
一、落实党组领导责任。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主要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负直接责任”的廉政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要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和严肃执纪等工作;党组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它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落实党组教育责任。要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切实打牢思想基础;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办公场所悬挂廉政宣传标语,发送手机廉政短信,设置电脑廉政屏保,通过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不断筑牢道德防线,把住廉洁底线。
三、落实党组管理责任。要按照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要求,做好“工程、人事、财务、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五个方面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通过制定人防小型工程招投标和政府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人防小型工程建设和县财政目录以外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对人防自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在姚庄民防疏散基地建设项目建立工程保廉室,对人防自建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落实党组执纪责任。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反“三公经费”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嘉善县人防办《关于作风效能和执行力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在处理当事人同时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县人防办 章卫忠